监督检查分局、各基层物价所,相关医疗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对医疗行业价格和收费轮查制度的要求和2009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从2009年2月16日起继续对医疗单位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二年一次的轮查。现将这次轮查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限与检查时间
(一)检查时限
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二)检查时间:从2月16日开始到3月31日基本结束。
二、检查对象
区第三人民医院、中医院、萧山医院、疾控中心、开发区医院、钱江医院、颈肩腰腿痛医院、茶亭骨伤科医院、杭发医院、杭二棉职工医院、恒福医院和城厢、蜀山、所前北、长山、衙前、宁围、闻堰卫生院,激光医院,瓜沥、昭东、六里桥、长沙、进化、楼塔、许贤、径游、通济、浦南、新湾、梅西、传关、赭山、头蓬卫生院等34家医疗单位。
三、检查的重点
(一)越权制定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
(二)不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推迟调价或不按规定调价的;区直属医院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不执行《杭州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
(三)违反规定自立名目、自定标准收费,提高等级或者标准收费以及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的;
(四)提高一次性材料价格的;
(五)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四、组织领导
这次检查由区物价局会同区卫生局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监督检查分局和城厢、瓜沥、临浦、义盛物价管理所具体负责实施,农村价格监督站予以配合。
五、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检查人员对这次检查的重要性要提高到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医疗行业价格和收费的监管,规范价格行为,努力减轻患者的负担。
2、积极配合检查。检查开始后,有关医疗单位要做好检查配合工作,准备好检查所需的资料。
3、认真进行整改。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强化服务意识,突出业务指导原则;有关医疗单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对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的乱收费行为,不仅将在经济上依法严处,同时还将追究医疗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局
二00九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