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热电有限公司:
??? 为进一步规范供热价格管理,合理制定我区的供热价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195号),结合我区市场供求情况,我们 修订了《杭州市萧山区供热价格管理办法》并确定了2009年基准热价,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萧价[2005]63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杭州市萧山区供热价格管理办法》
???? 《2009年供热基准煤价、基准热价和分档价格》
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
二00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 杭州市萧山区供热价格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合理制定供热价格,维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萧山区供热事业发展和节能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修订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供热价格是指全区热电联产实行集中供热的企业通过一定的供热设施将蒸汽供应给用户的结算价格。 ??? 第三条 供热价格的制定,一方面要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制定合理的价格来促进企业降低成本,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另一方面要充分考虑热用户的承受能力,兼顾供需双方的利益。
??? 第四条 供热价格由社会平均供热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
??? (一)供热成本包括供热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供热生产成本是指供热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电费、水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工资以及其它应当计入供热成本的直接费用;供热期间费用是指组织和管理供热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 (二)税金是指供热企业应当缴纳的税金。
??? ?(三)利润是指供热企业取得的合理收益。现阶段按成本利润率核定,成本利润率按不高于3%计算。
??? (四)供热企业的合理热损失计入成本。 第五条 供热实行分档热价。我区根据各热用户月用汽数量分档定价,适当拉开各档次之间的差价。
??? 具体分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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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档 | 类?? ?? 别 |
第一档 | 3? 3万吨以上(含3万吨) |
第二档 | 3万吨以下2万吨以上(含2万吨) |
第三档 | 2万吨以下1万吨以上(含1万吨) |
第四档 | 1万吨以下0.3万吨以上(含0.3万吨) |
第五档 | 0? 0.3万吨以下0.1万吨以上(含0.1万吨) |
第六档 | 0? 0.1万吨以下0.05万吨以上(含0.05万吨) |
第七档 | 0? 0.05万吨以下 |
??? 第六条 健全煤炭价格监测采集制度。每月确定一次中心煤价,选择4家热电企业与3家煤炭经营企业作为煤价采集点核定中心煤价,中心煤价以4家热电企业当月煤炭到厂实际成本为主要依据,适当参考煤炭经营企业的销售价格。
??? 第七条 供热价格实行煤热联动。每年公布一次基准煤价(含税)、基准热价和分档价格。当采集到的月中心煤价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公布的基准煤价5%时,次月初调整供热价格,调整标准按采集到的月中心煤价与上期调整热价时的中心煤价之差计算,煤价每吨上涨或下跌10元,供热价格相应上下调整1.70元,调整后的供热价格取整数。
??? 第八条 供热质量和计量结算。供热质量必须符合规定的供热质量标准,具体温度和压力以供需双方签定的合同进行供热;供热管网设施必须按有关技术规范安装使用,供热量的计量以结算企业或单位的入口热量表计为准,结算价格实行分档计价。
??? ?第九条 为合理确定供热价格,区物价局对供热企业的供热成本实行监审。列入煤炭价格采集点的供热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必须按规定向区物价局上报煤炭到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各供热企业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生产经营及成本情况,出具相关账簿、文件、资料。
??? 第十条 热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热价按时交纳供热费用。对无正当理由拒交供热费用的用户,供热企业可以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09年 3月 1日起执行。
???????????????????????????????????????? ?2009年供热基准煤价、基准热价和分档价格
??? 2009年的基准煤价为620元/吨(5000大卡含税原煤),基准热价为149元/吨。各分档供热价格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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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档 | 月??? 用??? 汽?? 量 | 含税价格(元/吨) |
第一档? | 3万吨以上(含3万吨) | 143 |
第二档 | 3万吨以下2万吨以上(含2万吨) | 145 |
第三档 | 2? 2万吨以下1万吨以上(含1万吨) | 147 |
第四档?? | 1万吨以下0.3万吨以上(含0.3万吨) | 149 |
第五档 | 0? 0.3万吨以下0.1万吨以上(含0.1万吨) | 153 |
第六档 | 0. ?0.1万吨以下0.05万吨以上(含0.05万吨) | 159 |
第七档 | 0.? 0.05万吨以下 | 167 (? (0.02万吨以下的用户可在此价格上浮10%的幅度内协商确定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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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价格从2009年3月抄见汽量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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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吨以上(含3万吨)